玉林市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7月2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在市文化艺术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玉林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关于督促对玉林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函》(华南环督〔2015〕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玉林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由副市长莫荣新主持,市长苏海棠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县(市、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的主要领导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各开发园区管委主要领导,市发改委、工信委、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市容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国资委、交警支队、城投公司主要领导,以及市环保局班子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113号文指出的玉林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传达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张秀隆副主席,自治区环保厅檀庆瑞厅长,市委王凯书记和苏海棠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陆川县、博白县政府作表态发言,各县(市、区)、玉东新区领回了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清单,玉林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清单也将行文印发。苏海棠在会上作了讲话,对113号文指出的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了查摆分析,并就如何做好该市的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工作要求。
苏海棠指出,自治区环保厅已将玉林作为全区督政的重点,如果整改不到位,将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区通报批评,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苏海棠强调,从长远来讲,环境问题一日不解决,玉林的发展就是有缺陷的发展,是低质量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只有下狠心解决好环保问题,才能实现玉林爬坡过坎、转型发展。所以,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凝聚大家的共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抓好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好转。
苏海棠要求,一是从问题入手,全面认清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该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成“十二五”减排工作任务压力大;“两大压力”、“三个薄弱环节”和“四个不到位”(“两大压力”:一是环境质量下滑压力大,二是完成“十二五”减排工作任务压力大;“三个薄弱环节”:一是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二是工业园区环境安全隐患突出,三是环保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四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责任意识不到位,三是整改落实不到位,四是问责措施不到位。)。二是从责任入手,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要成立由他本人任组长玉林市环境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督促该市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第一要强化属地责任;第二要强化部门责任;第三要加大问责力度。三是从重点领域入手,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第一要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第二狠抓跨界河流问题整治;第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第四要全面清理整顿工业园区;第五要狠抓污染减排工作落实;第六要狠抓环保能力建设。
会上,莫荣新代表玉林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玉东新区管委主要领导递交问题整改清单,并就做好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和苏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问题导向、问题清单、问题督政、问题追责”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马上着手开展整治,在7月6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政府,并于本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必须有明显成效。二是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市环保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把新环保法及配套法律用好用实,使新环保法长出能啃硬骨头的“牙齿”。同时,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整改工作方案和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和各开发园区管委、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整改工作按期完成。三是要加强督查,确保成效。成立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会同市政府监察局、督查室、市绩效办,全面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并将督查情况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