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降至历史以来最低
此次对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既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居民负担,推动我市工业企业煤改气工作,节能降耗减少污染,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管道天然气价格下降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区天然气销售价格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从4月1日起,全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降低0.16元/立方米。南宁市居民第一档阶梯气价,从3.22元/立方米调整为3.06元/立方米,第二、三档以此类推。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从现行不超过4.18元/立方米的基础上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9元/立方米的最高限价。
为切实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推进我市工业发展,我市执行的工业用户最高销售价格为3.2元/立方米,比通知规定的最高销售价格下降0.7元,并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大小,给予用户优惠,具体价格由用气企业与南宁中燃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及规范天然气管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年12月31日前,南宁市将取消0.2元/立方米的管输费。管输费取消后,南宁市管道燃气用户气价也会随之下调。届时,所有管道燃气用户的用气成本还会有大幅下降。
减轻企业用气负担
近3年来,我市工业用气价格的最高限价呈现阶梯式下降趋势,从2015年4月定价4.88元/立方米到2015年11月调整为4.18元/立方米,到2017年9月调整为4.08元/立方米。今年4月,随着上游管输气价调整,自治区物价局调整工业用户天然气最高限价为3.9元/立方米。南宁中燃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南宁市“工业强市”战略,所执行的工业用气最高限价均低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在本次调价中,南宁将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降低至3.2元/立方米,比通知规定的最高销售价格下降了18%。
为推进南宁市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南宁中燃公司从2014年起单独针对煤改气用户制定了低于政府最高限价的天然气价格优惠措施,鼓励燃煤企业改用天然气能源。
为了鼓励工业用户多用气少用煤,淘汰落后污染大的能源使用方式,南宁中燃公司调整了工业用户用气收费标准,简化工业用气计价标准,统一调整为按区间阶梯计价,这样不仅降低企业能源成本支出,还方便企业成本核算,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煤改气”减少污染物排放
今年,南宁市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煤改气”工程为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维持高位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工业企业“煤改气”项目的实施,发挥了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功效,与燃煤相比,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减少所有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减少6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50%的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并有助于减少酸雨形成,降低地球温室效应,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
今年,预计我市工业用户管道天然气使用量可达9000万立方米,经测算,可直接压减工业“煤改气”企业燃煤约11万吨,减少1600多吨的二氧化硫及150多吨的氮氧化物排放。
“煤改气”的实施可大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