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

13.10.2015  10:00

  本报港口讯 最近,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市发改委等40个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至此,我市成为广西第一个全面公布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地级市。

  据统计,本次公布的部门责任清单,包括2199项责任事项、39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理清了28项部门职责边界、178项公共服务事项。

  推行责任清单,促进“法定责任必须为”,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我市于2014年年底开始启动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职责法定、问题导向、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细化部门职责、理清责任边界、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公共服务,初步构建起一整套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责任清单的编制,主要依据部门“三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等,并充分运用权力清单制度成果,摸清部门的职责家底,理清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事项,准确直观表达行政主体所承担的责任,防止行政主体乱作为、不作为和低效作为。(市法制办)

【 编辑:利雪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