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检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综述

30.01.2015  12:38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南宁市委始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继续见‘蝇’打蝇,遇‘虎’打虎,不让任何腐败分子有‘避风港’。”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在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斩钉截铁地强调。

  在南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责任担当,突出监督主责不越位、聚焦反腐主业不缺位、加强办案主力不错位,坚持“握紧拳头打老虎”“并紧巴掌拍苍蝇”,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形成持续有效的震慑,为提升南宁市在广西的首位度提供了有力保证。

  2014年,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893件(次),初核895件,立案587件,结案609件,处分5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其中查办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64人,查处“一把手”案件56件,案件数量、质量和结构均比2013年有大幅度的提升。

  旗帜鲜明 不断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做到惩治腐败务必从严。

  对此,南宁市委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理直气壮正风肃纪,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市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汇报,对市纪委请示的重要案件事项,亲自组织研究,及时作出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周红波在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及时对政府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市委、市政府的示范引领和高位推动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惩治腐败的总体要求上来,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市纪委对以惩治腐败为主要任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精心谋划和部署。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雷永达对查办案件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方向清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目前,南宁市、县区两级都已建立健全了反腐败协调机制和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使查办案件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会战”转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部门配合、系统联动”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 形成持久有力的震慑

  “中央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方面要求我们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另一方面要求我们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雷永达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重点方向。

  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惩治腐败也不例外。南宁市纪委监察局针对一些领域腐败案件集中爆发,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严查快办,查处力度猛烈、节奏迅疾,形成强大震慑。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已有南宁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黎敏生,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文、许成,武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美新,上林县政协副主席韦桂龙、周德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莫兰东、市运管处主任李飞文和支部书记潘军,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宋福添、曾鑫等2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被查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水利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开发、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全年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案件20件、公安系统案件46件、教育系统案件102件、卫生系统案件33件。市纪委查处了市交通运管系统腐败窝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县区也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宾阳县在水利系统、上林县在民生资金领域、隆安县在征地拆迁领域等,均查办了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严肃查处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二层机构负责人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问题,全年共立案136件。

  严肃查处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以及民政救济款的问题,全年共立案79件,涉案金额达1500多万元。

  严肃查处了南宁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民群、南宁市财政局农业发展改革办公室原主任莫均雄、马山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原副主任唐国权等多名退休官员,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这些名单和数据实实在在地表明了南宁市对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也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充分地认识到,惩治腐败无盲区,没禁区,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只要违纪违法,纪检监察机关都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持续加力 营造“不敢腐”的浓厚氛围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莫兰东、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李飞文、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副调研员潘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4月1日,这条只有68字的消息在南宁纪检监察网站上发布,一时间各家媒体及时关注,广泛传播,反响强烈。

  自此,每逢有南宁市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处理的重大案件,基本都会在南宁纪检监察网、@南宁纪检监察新浪政务微博以及各级新闻媒体平台上第一时间进行公开。

  此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对被问责处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实时曝光,对查办案件类型和特点以及典型案例集中对外发布,“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已成为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作风问题的利器,向全社会释放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强大信号,营造“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4年,南宁市纪委通过新闻媒体发布50名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处分情况,通报2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印发1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同时,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全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集中通报。

  除了公开曝光违纪违法案件,南宁市还积极运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发成因,以身边的人和事,将抽象的震撼具体化,教育、警示更多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与警惕,敦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做到“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

  2014年8月26日,市委召开全市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办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用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来教育警示领导干部。各县区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及时剖析典型案例。

  2014年11月20日,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以案示警。年内,全市市县两级共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6次,参加旁听党员干部1500多人。

  一年来,南宁市纪委切实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编写《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读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读本》,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在《南宁日报》开设《每周说纪》栏目,对近年来全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和党纪法规宣传,搭建经常性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新平台,年内发布20期,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依纪依法 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对腐败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而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是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

  要推进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必须首先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南宁市纪委监察局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理及案件移送的各个环节,均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年内,建立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办案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对案件及案件线索的管理。完善市、县区纪委协同办案机制,实行案件查办工作定期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纪委每月通报一次县区纪委查办案件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市直单位查办案件情况。建立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指导基层单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案件的督促和指导,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处理关,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实现依纪依法安全办案,除了需要建立健全严密的制度,还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的能力。

  年初,南宁市纪委制定了《关于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进一步理清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市纪委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215个精简到18个。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对市纪委机关进行三轮内设机构调整,配齐配强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力量。同时,扎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能力素质作风硬化工程”“周学月训”等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大提升、素质大增强、作风大转变。

  有效防止“灯下黑”,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对腐败的题中之义。市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出台《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察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对工作不在状态的1名派驻机构干部、3名县区纪委班子成员给予诫勉谈话,及时调整岗位。严肃处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南纪)

  突出重点

  紧盯重点领域

  全年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案件20件

  公安系统案件46件

  卫生系统案件33件

  教育系统案件102件

  136件

  严肃查处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二层机构负责人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问题,全年共立案136件。

  严肃查处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以及民政救济款的问题,全年共立案79件,涉案金额达1500多万元。

   营造氛围

  实时曝光

  2014年,南宁市纪委通过新闻媒体发布50名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处分情况,通报2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印发1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

  剖析典型

  2014年8月26日,市委召开全市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办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用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来教育警示领导干部。各县区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及时剖析典型案例。

  2014年11月20日,市纪委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以案示警。年内,全市市县两级共组织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6次,参加旁听党员干部1500多人。

  做好查办案件

  “后半篇文章

  编写《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读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读本》,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在《南宁日报》开设《每周说纪》栏目,对近年来全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和党纪法规宣传,搭建经常性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新平台,年内发布20期,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健全机制

  ■市、县区纪委协同办案机制,实行案件查办工作定期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纪委每月通报一次县区纪委查办案件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市直单位查办案件情况。建立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指导基层单位工作机制。

  ■市纪委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215个精简到18个。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对市纪委机关进行三轮内设机构调整,配齐配强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力量。

  ■出台《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察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对工作不在状态的1名派驻机构干部、3名县区纪委班子成员给予诫勉谈话,及时调整岗位。严肃处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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