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落实多项养老资金保障老年人权益

24.11.2015  20:41

  近年来,梧州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养老资金,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一、落实基本养老金提标资金  

  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928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43798名城乡养老居民能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同时,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15年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增资170元,达到1974元/月,比2014年提高10.6%。 

   二、推动标准化社区养老站建设  

        市财政拨付6个标准化社区养老站建设资金120万元,支持城区建设标准化社区养老站,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促进该市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三、对居家养老服务给予补贴  

  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家庭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该市按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无偿服务对象按每人每月补贴170元;低偿服务对象按每人每月补贴95元。同时,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其中,开展无偿服务的,按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开展低偿服务的,按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4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近年来,该市共拨付居家养老服务经费22.7万元,512个老年人受益。 

   四、支持“云家庭”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为解决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不足的问题,该市成立“云家庭”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利用现代互联网和云服务平台,为辖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急救报警、家政预约、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2015年该市两级财政安排320万元运营补助,支持该中心的系统设备购置、场地设施扩容装修以及日常运营支出。云家庭服务中心自2014年7月开通运行以来,共投入资金645万元,发展用户12000户,月均上门服务80多次。 

     

         

报送单位:梧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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