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四举措支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南宁市目前尚有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三个国家级贫困县。为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的要求,结合贫困县区的实际情况,找准选准资金扶持方向。2015年市本级财政投入扶贫开发资金 1.32亿元,比去年增加3278万元,增长33.04%。
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虽然近年来南宁市各县区之间、县区各村之间的交通路网建设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了“县县通”、“村村通”,但通屯道路建设依然较为薄弱,特别是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各个自然屯还未能完全实现互联互通。2015年,市财政筹措安排通屯道路建设资金7629.6万元,用于贫困村、少数民族聚居村通屯道路建设和自治区屯级道路建设配套资金。其中,投入马山县1422.2万元,建设通屯道路69.62公里;投入隆安县1233万元,建设通屯道路55.9公里;投入上林县1097万元,建设通屯道路48.3公里。
二是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优质特色产业。为构建稳固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支撑体系,市财政突出支持产业扶贫,结合贫困县份各乡镇自然环境条件、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找准选准产业予以重点扶持,2015年安排扶贫产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百香果、中药材、种桑养蚕等扶贫产业。其中,投入马山县330万元,支持贫困农户种植金银花1000亩、百香果500亩、种桑养蚕1000亩;投入隆安县220万元,支持贫困农户种植中药材938亩、种桑养蚕572亩、种草养牛303头;投入上林县350万元,支持贫困农户种桑养蚕1500亩、种植优质柑500亩。
三是支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按照广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计划,2015年南宁市在隆安县、马山县、武鸣县、良庆区各选1个安置区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市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市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通过住房补助、基础设施补助,支持推进移民住房建设和供水、供电、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争取从根本上解决生活环境恶劣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四是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根据《南宁市2015年精准扶贫重点攻坚工作方案》(南办发﹝2015﹞51号),南宁市2015年在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邕宁区选择8个贫困村(自然屯)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按照“申请中央和自治区一点、政策性银行融资一点、市本级拿一点、县区配套一点、有关部门整合一点、对口帮扶一点”的原则筹措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补助给县区,支持通过精准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增收产业培育、民居环境改善等多形式的扶贫开发示范模式,以点带面,以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为突破口,实行整乡(镇)推进、整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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