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多举措提升中介机构协审效率

19.05.2016  11:51

  从2013年开始,柳州市通过政府采购选择中介机构协助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截至2016年5月4日,中介机构完成委托评审的项目共132个,送审金额26.55亿元,审定金额21.55亿元,审减金额5.00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8.83%,效果明显。2016年,柳州市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协审效率。 

  一是加强监督,规范协审机构工作行为。与入围的15家中介机构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廉政建设责任和违约责任,做到廉洁审核,公平审核。 

  二是制订严格的政府采购合同和委托协议条款。委托合同对工程项目审核的时间、误差率等有明确要求,如超出合同规定审核时间或误差率的,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评审质量。建立工作底稿保存、三级复审质量控制等制度,要求中介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制订合理的评审方案,及时核实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现场勘查时必须有评审中心人员陪同并在工作底稿上签字。 

  四是优化评审流程,加快审核速度。指定专人负责与中介机构联系,及时了解审核进度和审核情况,在审核中出现重大争议问题时,组织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开会研究,确保评审进度和质量。 

  五是加强中介机构考核工作。采取单个项目考核、每年质量考核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中介机构在履约情况、评审质量、评审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协审工作质量、问题发现、误差率、协审时间和服务质量等内容。对考核优秀的中介进行表扬,对复核后误差较大的中介,按相关规定要求其整改,整改不合要求的暂停委托直至取消其评审资格。 

  报送单位:柳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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