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老旧用车强制报废注销工

01.01.2015  07:59

  为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进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据初步统计,南宁市计划到年底有大约2.2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将被淘汰,其中约4000辆老旧公务车被列入淘汰范围。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直单位的老旧公务车报废和车辆定编证的注销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财政局目前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及时进行布置并抓紧落实。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开展,预计年底前可完成老旧公务车资产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