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支持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29.05.2015  13:56

  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居民出行的公益性事业,是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柳州市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市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大公共交通资金投入力度。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柳州市研究出台了《柳州市公交客运服务成本规制方案(试行)》,并设立柳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建设。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公交都市项目资金达到2.32亿元,其中:安排公交成本规制补贴资金9000万元(含水上公交补贴),“公交都市”示范工程项目资金4000万元,城市公交系统建设和维护资金2180万元,公交车和出租车燃油补贴8000万元。 

  二是探索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建立和完善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和组织全社会力量、集聚各方资金参与“公交都市”建设。尝试通过发行地方债券,探索对“公交都市”规划建设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方式。 

  三是建立资金使用监督、评估机制。针对“公交都市”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并结合各类资金使用特征,建立相应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保证资金使用落到实处。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努力争取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清洁能源车辆及相关配套设施、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 

     

  信息报送:柳州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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