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15年立案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271件
2月1日下午,贺州市纪委监察局举行2015年度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新闻发言人代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据通报,2015年,贺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去年初,市委分别与120个党委(党组)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市纪委分别与78个纪委(纪检组)签订了监督责任书。全市5个县区(管理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和61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分别向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并接受质询评议,全市1200多名市管干部向市纪委报告了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市委书记赵德明及其他市委常委多次带队深入县区、单位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把约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一项重要制度机制,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全覆盖、常态化的逐级约谈机制。坚持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案件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4人。二是坚持纪在法前,强化立规立德。在市级主流媒体、网站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解读各级党委、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市反腐倡廉教育巡讲的重要内容。加强信访监督,对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4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8批次40起。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职权梳理、风险点排查、等级评估、制定防控措施等基础性工作。制定出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大力提高和充实一线执纪监督力量,使执纪监督人员达到行政编制总数的65.6%。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480件(次),立案348件,结案3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0人,移送司法机关33人。严肃查处了梁德庆、黄顺居、余伟斌、郑向阳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四是坚持言出纪随,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狠抓重要时间、重要节点,通过印发文件、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继续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去年,共初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42件,立案查处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先后分3批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五是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5年,全市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25条,初核463件,立案查处27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4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一批基层“苍蝇”“蛀虫”受到严肃惩处。六是持续深化“三转”,履职能力显著提高。出台了“三个提名办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2015年11月已全部完成;研究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新一轮改革,切实增强派驻派出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及时查处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6人,其中县处级2人,科级4人,有效防止出现“灯下黑”的问题。
自治区、贺州市多家新闻媒体单位记者,贺州市直党委部门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各县区(管理区)纪委(纪工委)分管领导以及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职能室的工作人员等应邀参加了新闻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