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金秀县制定行政执法公示范本

30.09.2016  18:09

 

近日,金秀瑶族自治县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积极部署推进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金秀瑶族自治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6〕95号),并且拟定了金秀瑶族自治县行政执法公示内容样式(范本)供各行政执法单位参考执行。 该文件的制定,秉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2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51号)以及《来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县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电〔2016〕241号)等文件精神。 该文件要求金秀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参照范本,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方式,在9月底前将相关执法信息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或是在政府信息平台、媒介上及时录入、刊登。此举将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