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首个经司法确认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诞生

12.01.2016  17:58

防城港市诞生了首个通过行政与司法机关联合调解并经司法确认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一百三十多万元。

2015年12月29日,8个购房者因与开发商的购房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多次到有关部门投诉无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城港市工商局和人民法院启动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6日,防城港市工商局与港口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联合调解。经充分协调、沟通,双方达成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时向港口区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经港口区人民法院裁定,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这是防城港市第一个经司法确认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其中一方如果违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次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成功调解,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创了一个更为便捷、高效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