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广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17.05.2016  17:15

2016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广西区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自治区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机遇,稳中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全区城镇常住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广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8元,增长7.5%,比上年同期(6.9%)提高0.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8.0%)低0.5个百分点,增幅排在全国第23位;从收入结构看,工资、经营、财产三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呈两位数增长。转移净收入同比下降。

2016 年一季度广西城镇常住居民各项收入来源

单位:元/人       

 

指  标

2016年一季度

2015年一季度

同比增长(%)

构成(%)

贡献率(%)

可支配收入

7702

7164

7.5

100.0

100.0

㈠  工资性收入

4343

4041

7.5

56.4

56.1

㈡  经营净收入

1602

1393

15.0

20.8

38.8

㈢  财产净收入

625

525

19.0

8.1

18.6

㈣  转移净收入

1133

1205

-6.0

14.7

-13.4

从14个市看,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来宾等市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广西水平;从增长速度看,有7个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速高于广西水平,其中崇左市、南宁市和来宾市增幅排前三名,分别比上年增长8.5%、8.3%和8.1%。

2016 年一季度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地  区

2016年一季度(元)

2015年一季度(元)

增长率(%)

南宁市

8661

7164

8.3

柳州市

8266

7997

7.6

桂林市

8426

7682

7.5

梧州市

7930

7838

7.1

北海市

7411

7405

7.3

防城港市

7806

6907

7.9

钦州市

8179

7234

7.7

贵港市

8385

7595

8.0

玉林市

8245

7764

7.2

百色市

7706

7692

7.4

贺州市

7682

7175

6.9

河池市

6699

7186

6.8

来宾市

8267

6273

8.1

崇左市

7692

7648

8.5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及拉动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仍主导城镇居民收入走势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343元,同比增长7.5%,比去年同期增速(4.0%)增加了3.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因素:一是由于广西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有所提高。二是广西大部分市县提前预发2015年度绩效奖金。三是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就业形势稳定。广西各地陆续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缓助月”等活动促进了就业服务,增加了劳动者就业机会,解决了一部分企业用工问题。一季度,广西城镇新增就业10.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5万人。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为1602元,同比增长15.0%。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拉动经营净收入增长。随着近年来广西各地个私及小微企业免税降费、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等措施的落实,降低了企业注册门槛,减轻了企业负担,民间资本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同时也鼓励了更多的人参与到自主创业的行列中,带动居民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2016年一季度,广西新登记私营企业21777户、从业人员11.6万人、注册资本(金)1550.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9%、21.3%、154.4%,新登记的私营企业成为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要力量。另外,一季度适逢元旦、春节,休闲旅游升温,消费品市场活跃。旅游收入的快速增长,从而带动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例如2016年1-2月,桂林市接待游客总人数734万人次,同比增长54%;旅游总消费7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3%。一季度崇左市累计接待游客总人数391万人次,同比增长10%;实现旅游总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10.9%。

(三)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为625元,同比增长19.0%,涨幅排在四大项收入之首。

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红利和出租房收入。一方面,新型理财产品趋热,促使城镇居民财产收入增长。余额宝、理财通等新型网络理财产品趋热,居民手中的闲散资金得到利用,利息和红利收入有所提高。例如南宁市葛麻村、乐贤村等地区,集体红利均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另一方面,租房价格仍然在持续上涨,随着城市化开发的进程,特别是原来的城中村逐渐融入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好,交通便利,租房率高,价格也随之上涨。例如南宁市琅西村单间配套的出租房价格1100元/间/月,比上年同期增长20%。居民拥有的房产稳步增值,使得房租收入和虚拟租金成为财产性收入中增长的较为稳定的部分。

(四)转移净收入增幅为负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133元,同比减少6.0%。

转移净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2016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同比增长56.3%,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空间和增长速度,造成转移净收入减少。

三、城镇居民收入增收难点

一是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渠道单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高主要依赖政策的调整,增长缓慢;二是由于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工业经济发展缓慢,工业经济增长后劲不足,企业职工持续稳定增资难度较大;三是受国内外市场疲软的影响,工业生产低迷,投资、财政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导致企业用工需求量减少;四是全民创业万众创新仍在进行中,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处于爬坡阶段,新的收入增长点未明显形成。

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建议

(一)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工资性收入增长同经济发展相匹配。 在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占到56.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1%,是推动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力,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快慢直接影响了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因此,应建立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全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在职在岗人员工资水平,使得工资水平和津补贴标准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同步。

(二)加强政策倾斜,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 一是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把财政投入、小额贷款、税收政策和免费培训等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子女等困难群体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二是要想方设法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就业率,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

(三)确保转移净收入增长的稳定性。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障额度;加大民生保障工程投入,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费用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转移净收入增长的稳定性。

(四)合理引导居民投资理财,提高财产净收入。 改变观念,加强理财投资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城镇居民投资意识,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合理引导居民通过债券、股票、基金、保险和不动产进行投资,拓宽投资领域,增加红利、租金和利息等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