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广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2016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广西区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自治区政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机遇,稳中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城镇常住居民收入,全区城镇常住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广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8元,增长7.5%,比上年同期(6.9%)提高0.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8.0%)低0.5个百分点,增幅排在全国第23位;从收入结构看,工资、经营、财产三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呈两位数增长。转移净收入同比下降。
2016 年一季度广西城镇常住居民各项收入来源 | |||||
单位:元/人 | |||||
指 标 | 2016年一季度 | 2015年一季度 | 同比增长(%) | 构成(%) | 贡献率(%) |
可支配收入 | 7702 | 7164 | 7.5 | 100.0 | 100.0 |
㈠ 工资性收入 | 4343 | 4041 | 7.5 | 56.4 | 56.1 |
㈡ 经营净收入 | 1602 | 1393 | 15.0 | 20.8 | 38.8 |
㈢ 财产净收入 | 625 | 525 | 19.0 | 8.1 | 18.6 |
㈣ 转移净收入 | 1133 | 1205 | -6.0 | 14.7 | -13.4 |
从14个市看,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来宾等市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广西水平;从增长速度看,有7个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速高于广西水平,其中崇左市、南宁市和来宾市增幅排前三名,分别比上年增长8.5%、8.3%和8.1%。
2016 年一季度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地 区 | 2016年一季度(元) | 2015年一季度(元) | 增长率(%) |
南宁市 | 8661 | 7164 | 8.3 |
柳州市 | 8266 | 7997 | 7.6 |
桂林市 | 8426 | 7682 | 7.5 |
梧州市 | 7930 | 7838 | 7.1 |
北海市 | 7411 | 7405 | 7.3 |
防城港市 | 7806 | 6907 | 7.9 |
钦州市 | 8179 | 7234 | 7.7 |
贵港市 | 8385 | 7595 | 8.0 |
玉林市 | 8245 | 7764 | 7.2 |
百色市 | 7706 | 7692 | 7.4 |
贺州市 | 7682 | 7175 | 6.9 |
河池市 | 6699 | 7186 | 6.8 |
来宾市 | 8267 | 6273 | 8.1 |
崇左市 | 7692 | 7648 | 8.5 |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及拉动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仍主导城镇居民收入走势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343元,同比增长7.5%,比去年同期增速(4.0%)增加了3.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因素:一是由于广西各地的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有所提高。二是广西大部分市县提前预发2015年度绩效奖金。三是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就业形势稳定。广西各地陆续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缓助月”等活动促进了就业服务,增加了劳动者就业机会,解决了一部分企业用工问题。一季度,广西城镇新增就业10.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5万人。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为1602元,同比增长15.0%。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拉动经营净收入增长。随着近年来广西各地个私及小微企业免税降费、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等措施的落实,降低了企业注册门槛,减轻了企业负担,民间资本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同时也鼓励了更多的人参与到自主创业的行列中,带动居民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2016年一季度,广西新登记私营企业21777户、从业人员11.6万人、注册资本(金)1550.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9%、21.3%、154.4%,新登记的私营企业成为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要力量。另外,一季度适逢元旦、春节,休闲旅游升温,消费品市场活跃。旅游收入的快速增长,从而带动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例如2016年1-2月,桂林市接待游客总人数734万人次,同比增长54%;旅游总消费7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3%。一季度崇左市累计接待游客总人数391万人次,同比增长10%;实现旅游总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10.9%。
(三)财产净收入增速最快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为625元,同比增长19.0%,涨幅排在四大项收入之首。
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红利和出租房收入。一方面,新型理财产品趋热,促使城镇居民财产收入增长。余额宝、理财通等新型网络理财产品趋热,居民手中的闲散资金得到利用,利息和红利收入有所提高。例如南宁市葛麻村、乐贤村等地区,集体红利均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另一方面,租房价格仍然在持续上涨,随着城市化开发的进程,特别是原来的城中村逐渐融入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好,交通便利,租房率高,价格也随之上涨。例如南宁市琅西村单间配套的出租房价格1100元/间/月,比上年同期增长20%。居民拥有的房产稳步增值,使得房租收入和虚拟租金成为财产性收入中增长的较为稳定的部分。
(四)转移净收入增幅为负
一季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133元,同比减少6.0%。
转移净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影响,2016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同比增长56.3%,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空间和增长速度,造成转移净收入减少。
三、城镇居民收入增收难点
一是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渠道单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高主要依赖政策的调整,增长缓慢;二是由于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工业经济发展缓慢,工业经济增长后劲不足,企业职工持续稳定增资难度较大;三是受国内外市场疲软的影响,工业生产低迷,投资、财政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导致企业用工需求量减少;四是全民创业万众创新仍在进行中,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处于爬坡阶段,新的收入增长点未明显形成。
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建议
(一)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工资性收入增长同经济发展相匹配。 在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占到56.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1%,是推动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力,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快慢直接影响了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因此,应建立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全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提高在职在岗人员工资水平,使得工资水平和津补贴标准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同步。
(二)加强政策倾斜,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 一是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把财政投入、小额贷款、税收政策和免费培训等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子女等困难群体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二是要想方设法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就业率,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
(三)确保转移净收入增长的稳定性。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障额度;加大民生保障工程投入,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费用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转移净收入增长的稳定性。
(四)合理引导居民投资理财,提高财产净收入。 改变观念,加强理财投资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城镇居民投资意识,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合理引导居民通过债券、股票、基金、保险和不动产进行投资,拓宽投资领域,增加红利、租金和利息等财产性收入,稳步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