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南宁召开

26.04.2016  18:39

近日,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总结了我区2015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16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喻云林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会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和国资委等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喻云林在会上对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年全区共完成837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相关责任的问题金额共计597.44亿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9件,涉及金额8.72亿元;自治区本级完成了29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2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试点审计,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相关责任的问题金额共计304.47亿元,移送案件线索29件,涉及金额22.28亿元。对2016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喻云林强调: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是在把握重点上聚好焦,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三是在问题整改上见真章,警醒教育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尽责;四是在握指成拳上出实效,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水平。

会上,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审计厅厅长何小聪同志介绍了《2016年广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周国彪同志汇报了2015年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情况及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步意见。

会议要求, 2016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二是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建立健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不断加强制度法规建设;四是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五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调研,在自治区和市级开展试点审计;六是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同审同责,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七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基础和应用理论等研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八是完善审计整改的追责机制;九是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审计铁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情况及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初步意见》、《2016年广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2016年自治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专项试点审计项目计划表(草案)》、2016年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 作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辖范围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等3项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和《关于调整自治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