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环保局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03.03.2016  10:07

  为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对环境监察网格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平乐县环保局结合平乐县环保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平乐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平环字[2015]20号(以下简称《方案》),并将《方案》下发给各相关股室。

  本《方案》将平乐县10个乡镇以二塘为中线划分为东区、西区两个区域网格。东区以源头镇、同安镇、张家镇、阳安乡、青龙乡5个乡镇为单元网格,划分5个单元网格;西区以平乐镇、二塘镇、沙子镇、桥亭乡、大发乡5个乡镇为单元网格,划分5个单元网格。全县每个网格单元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进行监管,平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承担全县各乡镇网格工作相应事项。

  通过网格化和精细化监管试点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对排污单位的信息收集,进一步完善辖区环境监管“一厂一档”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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