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检察院推行释法说理机制效果好

24.12.2014  12:28

  广西检察网12月24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今年以来,平南县检察院注重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实行释法说理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该院严把批捕、起诉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对不捕、不诉案件全部进行释法说理工作。释法说理主要采取书面答复及口头说理两种方式,将不捕、不诉的理由向侦查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等进行详细阐述。该院对于不捕、不诉的案件,在《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后分别附有《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及《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说明书中详细说明不捕、不诉的理由。此外,案件承办人再将理由告知当事人,此举有利于促进息诉罢访和化解社会矛盾。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作出不捕决定案件26件39人,不诉案件5件6人。因释法说理工作做得到位,至今未出现不捕、不诉案件上访情况。

  (作者单位:平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