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检察院开展反家暴法“四进”活动侧记

12.04.2016  17:05

  广西检察网4月12日讯(通讯员韦涧鸣  黄小凤)  “我被老公打了十几年,为了老人和孩子,我一直忍让,我不知何时是头,我也不知造该怎么办…”坐在城东社区心理咨询室中的韦某泣不成声。“你要勇敢一些,首先你要和他好好沟通。其次再发生家暴时,你不能再忍让了,一定要记得报警。”“面对家暴,你要留取遭受家暴的证据,也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现场的检察官、公安民警、法官、心理咨询师耐心跟韦某解答。这是平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共同宣传反家暴法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扩大社会知晓率,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帮助他们远离家庭暴力,2016年3月29日至4月1曰,平果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联合县妇联、县法院、县公安局组成宣讲团,一同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宣讲团通过结合自身工作实例开展法律宣讲,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等多种形式,告知广大妇女、未成年人等易遭受家暴群体如何预防和处置家暴,增强法治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以往的法治宣传活动不同的是:本次活动平果县检察院邀请了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和法律专家到活动现场互动,对遭到家暴的妇女进行法律解答和心理疏导。 

   告诫女性朋友面对家暴勇敢说“”  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家庭暴力并不少见。为了帮助像韦某一样的女性朋友远离家庭暴力,检察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读新法等多种方式向平果县城东社区的女性朋友普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对家庭暴力的范畴、如何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实施家庭暴力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讲解,告诫她们在遭受家庭暴力时,要勇于反抗,要向社区、妇联、公安机关求助,只有坚定、勇敢保护自身权益,才能拒绝家庭暴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  告诫未成年人面对家暴勇敢说“   “棍棒底下出孝子、打骂孩子是家庭私事”,这是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打骂不再是父母的私权,行为超级法律底线,可能构成虐待触犯法律。针对未成年人对家暴如何维权。在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进校园中,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共性特点、青少年违法与家庭间的关系,就《反家庭暴力法》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引导大家勇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绝家庭暴力,倡导文明方式解决家庭矛盾,让反家暴的观念深入人心。 

  

  

  

    为期一周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深入人心,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心理疏导4次,心理健康宣讲2场,法治宣讲3场,受到良好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平果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