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我区财政运行状况总体平稳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居全国第15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1-6月地方预算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财预〔2016〕102号),1-6月,广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3亿元,支出进度为49.4%,比上年同期加快2.2个百分点,支出进度位居全国第15位。
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情况,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
一是 加强财政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建立健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重点项目、重点科目,实行动态监测,加强督导;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市县和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切实加快财政资金下达和拨付进度,发挥财政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职能作用。
二是 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加快转移支付分配下达工作。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除据实结算外,尽可能在自治区人大批准预算后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对于接到的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按要求在30内正式下达。
三是 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的挂钩机制。自治区财政在布置2017年部门预算时明确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将根据各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和2016年部门本级预算支出进度情况,与2017年预算安排相结合。对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截至2016年9月30日仍未使用的,将按照未使用部分金额的50%扣减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
四是 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结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确定的重大项目,发挥各类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
信息报送:预算处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