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5年上半年投资改革试点报告
经国家和自治区审核验收,南宁市1-6月投资改革试点报表已于7月下旬完成。全市共3528家单位(含2家自治区直统工业企业),上报率为100%,试点数据质量和上报单位配合程度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试点数据情况
上半年南宁市试点投资数据为589.08亿元,同比增长27.2%(同比增长速度是根据企业同时填报的去年同期数计算)。试点数据占常规投资数据的比重为40.07%,比自治区高16.63个百分点(全区为23.44%),与全国基本持平(全国约为40%)。试点数据占常规数据比重呈现逐月下降的趋势,与全国和全区的趋势一致。
从投资主体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亿元法人单位、规上服务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仍然是主要投资主体。1-6月,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亿元法人单位、规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完成投资226.70亿元、144.89亿元、116.72亿元、86.32亿元,占全部投资的比重分别为38.48%、24.60%、19.81%、14.65%。
从分县区情况来看,试点数据主要集中在城区,六县(包括东盟经开区)试点数据合计占全市比重仅为8.38%,尤其青秀区、良庆区对全市试点数据贡献较大,占全市比重分别为34.42%、11.08%。
二、试点数据与常规数据差异情况
1-6月南宁市试点数据占常规数据的比重为40.07%,在全区14个地市中排第一位,高于全区16.63个百分点,与全国基本持平。全区仅有南宁、防城港试点数据占常规数据的比重超过30%(防城港38.56%)。与全区和全国的趋势一致,上半年南宁市试点数据占常规数据比重逐月下降。
1、从总量来看,上半年试点投资数据占常规投资数据的比重为40.07%。 不能纳入试点统计范围的常规投资数据有697.13亿元,占常规数据的47.42%。在已纳入试点统计范围的调查单位中,由于财务支付进度滞后与工程进度,造成试点数据比常规数据减少12.51%。除规上工业和重点服务业以外,其他专业试点数据均比常规数据小,规上工业和重点服务业由于存在广西电网、中烟公司、北部湾投资集团等广西总部公司,包含了全区的数据,试点数据略大于常规数据。
2、从增速来看,试点数据增速为27.2%,高于常规数据(18.14%)。 从上半年的试点情况来看,除2月份首次填报以外,试点数据的投资增速一直保持在20%左右。
3、从结构看,投资数据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在试点数据中,一套表单位完成投资占比为75.4%,其他有亿元项目的法人单位完成投资占比为24.60%;而在常规数据中,一套表单位完成投资占比为39.11%,其他有亿元项目的法人单位完成投资占比为13.47%, 还有47.42%的投资额不能纳入试点统计范围。
三、原因分析
1、亿元以上项目较少导致试点数据总量较小,占常规数据比重较低。 从总量看,1-6月,全市投资常规数据为1470.1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320.75亿元,占全市投资比重仅为21.82%。从项目个数来看,全市共6972个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69个,占比仅为6.73%,90%以上的项目为亿元以下项目。按照新的统计制度,除四上企业以外的单位,要有计划总投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的单位才能申报入库纳入统计,常规数据中有90%以上的项目都是亿元以下项目,无法纳入新统计制度统计,造成试点数据占常规数据比重较低。
2、财务支出进度滞后于工程进度,是造成试点数据占常规数据比重较低的另一原因。 投资新制度是按照财务报表统计,按照财务支出数据来计算投资额,由于财务支出进度往往滞后于实际工程进度,导致试点数据较小,占常规数据比重较低。从四上单位报送的数据来看,建筑业、住餐业、批零业、房地产业的试点数据均小于常规数据,试点数据占常规数据的比重约在50%-60%,主要原因是财务支付进度滞后造成的。如建宁水务公司的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项目,工程进度已达到6709万,但按照财务支出数据,仅有674万,财务支出数据仅为工程进度的十分之一。
3、部分主管部门作为业主的项目无法在试点统计入库报送,也是造成试点数据较低的原因之一。 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林业、扶贫等部门都存在有国家或者自治区的专项资金项目,但由于计划逐层下达逐层分解后不够亿元入库标准,无法入库统计。有的项目在市级层面能够达到亿元入库标准,但由于资金不在本单位财务支出,也无法填报相关财务支出数据。
四、建议
1、相关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规划筹划,尽可能多谋划亿元以上项目。 建议项目规划和项目审批部门,在进行项目规划审批时,采取各种措施做大项目,尽可能多的谋划计划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增大我市亿元项目比重。
2、相对集中项目业主,便于统计相关投资数据。 按照新的投资统计制度,非四上企业只要有亿元以上项目入库统计,那么就可以统计该单位所有投资的财务支出数据,而不仅限于该亿元项目。因此,采取相对集中项目业主的方式,通过亿元项目使业主单位入库,统计该业主单位的其他亿元以下项目的投资数据。
3、规范项目管理,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支付。 对于多种资金来源渠道的项目,成立独立的本地法人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对项目进行管理,统一资金帐户,统一支付,便于全额统计并填报投资项目的财务支出数据。
4、督促项目业主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新的统计制度按照财务支出数据来统计投资数据,项目的资金支付情况直接影响全市投资数据,建议相关部门督促项目业主及时支付,及时体现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真实反映全市的投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报得出、报得准、说得清”的要求,重点抓好上报率和数据质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1、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与企业的联系,确保100%上报率。
2、进一步加大审核和查询力度,提高数据质量。除认真反馈自治区和国家的查询外,市和县区一级,继续加强本级的审核和查询,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3、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试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联合相关部门,到县区和企业开展调研,尤其是试点数据与常规数据差异较大的单位和项目,了解差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