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6年“两会”入场安检须知的通告
为给参加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13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的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参会环境,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活动组委会要求,请入场人员自觉接受安检,不得携带下列物品入场:
一、禁止携带下列物品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仿真枪、弓弩、匕首、警棍、辣椒喷雾器、电击器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二、限制带入下列物品
(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奶瓶等;
(2)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以及各类超过本人食用量的易于投掷的食品(如大量水果、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军事、环保、动物保护、商业等内容的横幅、标语、书籍与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
(4)任何代步交通工具,如自行车、电瓶车、轮椅、婴儿车、轮滑、滑板、踏板车等;
(5)各类动物/昆虫(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6)球棒、长棍、尖锐物、注射器、尖头伞等易被用于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7)易干扰活动的各类乐器,如口哨、喇叭、锣鼓等(活动组委会发放的除外);
(8)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9)体积较大,不宜带入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
(10)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组合工具刀/钳,各类刀具等。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