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5.10.2015  17:1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近日,自治区财政厅集中办理下达了区直各部门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收支控制数,标志着自治区本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作用,针对当前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突出矛盾以及部分现行财政支出政策“碎片化”、不可持续等问题,正式启动并全面推进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一是于今年4月底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提出了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编制内容、责任分工、编制程序等,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二是向区直部门印发了《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文本格式规范及要求的通知》,并召开了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布置会,全面具体布置区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会同发展改革、统计、税务等部门对我区规划期经济形势发展和财政收支进行了预测分析,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部门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对区直部门提交的分年度规划建议进行了审核和汇总平衡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初步审定。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区直部门修改完善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汇总平衡形成自治区本级中期财政规划草案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时,进一步加强度预算编制与中期财政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报送单位:预算处(编审中心、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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