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举行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救护车交车仪式活动

03.01.2017  10:34
  12月29日,市卫生计生委在广西体育中心举办2016年南宁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救护车交车仪式。市卫计委应急办、妇幼健康服务科、项目办、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和各县(区、开发区)卫计局,各县(包括武鸣区)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业主单位)共约100人出席交车仪式,现场将22辆救护车钥匙交付至14家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与8家市、县(包括武鸣区)妇幼保健院领导手中,随车一同交付的还有一批价值近20万元的车载急救医疗设备。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南宁市建设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11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南宁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配置救护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81 号)文件精神,为完善基层医疗急救体系项目,市人民政府将“建设14家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和为8家妇幼保健院各配置一辆具有危重症抢救转移功能的救护车”列入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两个项目明确由市卫计委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及各县(区)、开发区政府共同实施完成。项目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投入100万元,共计投入财政资金1400万元,市、县(区、开发区)财政按照1:1配套资金,市、县(区、开发区)财政分别共计投入700万元,每个示范点建设内容主要为“6个1”:即配置一台具有抢救监护功能的救护车,添置一批院前急救医疗设备,培训一批基层卫生院急救业务骨干,升级改造一个急诊抢救治疗场所,建立健全一套院前急救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购买一批急救技能培训器械。项目投入270万元为8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配置1辆具有危重症抢救转移功能的救护车。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开发区)政府、卫计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及时落实项目经费,顺利完成了22辆救护车的采购、定编等工作,并于12月28日组织院前急救医疗专家、业主单位(乡镇卫生院)代表、纪检监查代表对项目所购置救护车进行验收。

  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南宁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和民心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作出郑重承诺、各部门积极响应、百姓殷切期盼的集中体现。此次为14家乡镇卫生院、8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配置救护车,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基层院前急救医疗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进一步完善了县、乡基层急救医疗网络和妇幼机构的建设,改善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办医条件,极大地缓解了基层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对本市农村地区的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将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