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全区地方税收收入情况的通报

21.01.2016  12:15

桂地税发〔2016〕5号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政策增多的不利局面,全区地税系统顽强拼博、克难攻坚、迎难而上、勤征细管,努力应收尽收,确保地税收入持续增长并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

一、组织收入基本概况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全区地税系统共组织收入1013.4亿元,同比增长6.1%(同口径),首次突破1000亿大关,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其中:组织财政收入968.8亿元,同比增长6.0%;随征代征收入44.6亿元,增长9.7%。

(二)组织收入特点

1.收入规模实现新突破。2015年,地税收入超1000亿元,比2010年翻了一番,收入规模全国排名第22位,比2010年前移了1位;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1.5%,连续6年超过40%,收入总量连续位居广西财政三部门首位。分税种看,营业税、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分别突破320亿元、180亿元和420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1.6倍、1.6倍和2.6倍。分地区看,各地区收入规模大幅提高,其中南宁市地税收入突破了200亿元,柳州市、桂林市地税收入超100亿元,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地税收入超50亿元。

2.地税发展呈现新面貌。一是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三产收入占比持续提高。2015年,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地税收入分别为268.1亿元、666.2亿元,是2010年的1.7倍和2倍;第三产业增幅高于第二产业,占总收入的比重达71.2%,比2010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二是增长动力向新产业切换,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地税收入快速增长。2015年,房地产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收入分别为281.4亿元、108.2亿元、86.8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1.6倍、3倍、3.8倍;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收入分别为11.7亿元、9.3亿元、5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9倍、2.7倍、1.7倍,增速明显高于制糖、有色等传统产业。三是中心城市稳定增长,双核驱动效应初显。2015年,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玉林5市地税合计收入658.9亿元,是2010年的1.9倍;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收入分别为440.6亿元、421.4亿元,分别占全区总收入的45.4%和43.5%,对全区地税收入贡献突出,双核驱动效应明显。

3.稳定增长做出新贡献。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特别是促进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和扶持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企业创新和技术升级。2015年,共为纳税人减免税款超53亿元,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大力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铁矿石资源税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减为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为企业的发展增添活力。三是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的决策部署,出台挖潜堵漏强征管工作方案,挖潜堵漏,共增加收入超85亿元,努力扭转2015年1至4月收入增幅持续收窄的不利形势,促进全年增收46.2亿元,为顺利实现自治区人大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作出新贡献。

二、下一阶段组织收入工作措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地税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信心、科学谋划,稳增长、促改革,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全新的工作作风迎接新机遇新挑战,力争实现地税收入平稳增长,努力为“十三五”新征程书写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一)科学研判经济税收发展形势

2016年,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营改增”全面扩围,地税发展面临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加。但综合考虑需求、供给和机遇等因素,预计2016年广西经济将会稳中趋缓,形成中高速增长阶段性底部,并进入相对稳定的“L型”增长平台。从需求面看,全区出口、投资和消费增速与2015年基本一致,为经济稳定发展创造条件。从供给侧看,2016年将启动供给侧改革,沉淀的要素和资源将得到优化配置,企业生产效率将有所改善,这将有效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和活力。与此同时,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加快成长,市场预期将发生积极变化,新的增长动力有效抵补传统动力减弱,也有利于全区经济逐步企稳。从战略机遇看,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广西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央对广西作出“三大定位”和国家战略规划全覆盖给广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综合以上因素,2016年全区经济在缓而趋稳中蕴育新动能,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全年增幅在7.5%-8.0%之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全年增幅在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长13%,这些都有利于地税实现平稳增收。各级地税机关要准确研判经济税收发展形势,坚定信心,抓住机遇谋发展。

(二)提前谋划组织收入工作

各级地税机关要坚持抓早、抓细、抓实组织收入工作,努力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一是要深入开展税源调研。深入有色、制糖、汽车、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围绕企业生产计划、产品成本、销售价格、销售情况开展调查,掌握市场变化趋势;加强与发改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2016年经济发展预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特别是要逐个核实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进度安排;全面采集商品房销售价格、销售面积等重要数据,掌握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二是要加强“营改增”试点扩围影响评估。紧随中央关于“营改增”的决策部署,分行业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后可能导致的减收金额、后继收入影响进行精准评估。三是要科学开展收入预测。按照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收入预测方案,以2015年收入为基数,根据2016年经济发展目标,分行业、分税种开展全年收入预测,并把测算依据、测算结果、预期目标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力争政府制定的2016年地税收入目标与经济税源发展相匹配。四是要提前做好工作预案。根据各地税源实际和发展目标,做好强化税收征管、挖潜堵漏的工作预案,提前布局2016年组织收入工作。

(三)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依法精准组织税收收入,快速精准落实优惠政策,稳妥精准推进税收改革,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要在稳增长上发力。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稳增长政策措施,精准发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坚持依法征税,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促进地税收入稳定增长。二是要在减税负上发力。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好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个人住房转让、供给侧改革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各类经济主体休养生息。三是要在促改革上发力。积极抓好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营改增”,进一步加强放管结合和事中事后管理,扎实推进“互联网+地税”行动,创新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管理效能。四是要在谋发展上发力。要结合税源调查分析,对影响地税收入较大的产业、行业提出加快发展的措施建议,为刺激经济回暖、拉动内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附件:1. 2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分项目情况表.XLS
                  2. 3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分地区月报.XLS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