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六项举措扎实推进2015年全区粮食质量安全工作
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迫切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基本保证。3月31日,全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提出,以六项举措扎实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粮食质量监管职能由监督检查部门来行使,没有成立机构的要争取成立。要落实责任,明确有领导和人员来负责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要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完善粮食质量监管制度,适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出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把全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二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我区虽然已有12个市设立了粮食检验机构,但是其中部分机构还是无人员、无场所、无设备、无经费四无机构,各市粮食局要继续督促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体系建设,对已取得国家粮食局挂牌的8个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积极协调落实投资资金,完成粮食检验技术装备建设计划。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测能力水平。广西区粮食质检站争取“广西区粮食质检站检验楼扩建项目”尽快落实。今年重点推进钦州市、玉林市、贵港市、贺州市、崇左市粮油质量检验机构的建设,对有条件的检测机构,争取获得国家粮食局挂牌认可。
三是大力推进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自治区拟将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履责情况纳入对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内容,按“粮食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落实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完成情况、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分”等指标进行考核。
四是进一步加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力度。企业是粮食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这个主体责任,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保障质量安全经费投入,通过提升自有检验能力或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控,严格落实粮食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特别是要做好卫生标准检测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五是强化粮食质量监管,确保口粮安全。今年要重点做好:一是粮食库存环节监督抽检、收获粮食卫生风险监测工作。二是年度库存粮食质量卫生检验检测工作,摸清库存粮食质量卫生底数,建立质量卫生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储备粮出入库样品质量品质及有害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工作。四是军供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及样品检验检测工作。五是“放心粮油”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六是切实做好污染粮食的收购处置工作。对重金属大量超标粮食,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联合下发的2013年285号文件规定来进行处置,作生产酒精、饲料使用,对重金属低量超标粮食,作物理处置达标后使用,处置费用由财政负责拨补。要专仓储存、妥善处置库存不达标的粮食,严防流入口粮市场。
自治区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愈溪在会上做重要讲话。来自全区14个市粮食局分管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科长,区局直属各企业负责人及局机关有关处室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