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在南宁召开

29.04.2015  20:59

  4月28日,全区老龄办主任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老龄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2015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4年全区老龄工作,研究安排2015年度工作任务,部署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专项任务。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民政厅党组成员梁丽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南宁、桂林、贵港、河池市及象州县在会上作经验发言,各市、县(市、区)老龄办负责人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梁丽玲在讲话中指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4年全区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策创制,有力推进了我区老龄事业科学发展,老龄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广西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取得新突破;三是老年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成效明显;五是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六是“银龄行动”工作深入推进;七是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梁丽玲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级老龄部门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要抓好《广西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立法工作,认真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检查和“十三五”规划预研编制工作,加强老年优待工作,深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12349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银龄行动”工作创新开展,切实做好广西“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

  (自治区老龄办 吴弘晖)

会议现场

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民政厅党组成员梁丽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桂林市代表在会议上作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