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时出台2016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25.01.2016  17:11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食药监食三〔20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食品安全监测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12号)等工作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早谋划,于1月20日制定印发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2016年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作统一部署。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共五个部分。具体包括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等三个方面,明确全年抽检监测样本总量180055批次。 一是 更加侧重于实验室检验检测,较去年增加实验室检验监测样本量12200批次。 二是 强化分级管理,实现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按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分级开展抽检监测工作,避免重复抽检,力争实现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 三是 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安全性项目指标。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检测项目以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真菌毒素、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为重点。 四是 强化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和突出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实现抽检信息完成公开,针对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要求第一时间科学规范处置,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加强督导考核和定期通报等方式,推动2016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技术支撑作用,确保有效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控制水平。

 

(科技标准与监测评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