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01.09.2016 23:0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厅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
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期间,我厅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根据厅内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广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坚持每年召开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保障机制落实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到位,按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周密部署,工作扎实,通过组织订购编写普法书籍、开展财政干部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本厅财政干部普法,利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社会公众普法;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财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得到提高,法治环境得到改善。法治宣传教育在“发展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绩效财政、透明财政”五个财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西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的台阶。
信息报送:法制处 编辑:卢清建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1.09.201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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