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07.11.2014  20:02


  农办机[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为做好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制定了《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农业部办公厅(章)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面向农民、服务社会,着力宣传发展农机化的重要意义、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农机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努力营造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新时期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发展中一件带有方向性的大事。随着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现在已经到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阶段。当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40%,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降至40%以下,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由初级阶段跨入了中级阶段。要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建设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意义。通过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为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

        (二)农机化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要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各省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和200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推动各项农机化扶持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做好农业部和各省有关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机试验鉴定、农机技术推广、农机维修管理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农机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农机化重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

      1、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08年中央财政将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增加补贴机具种类、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政策覆盖到所有农业县区。要面向社会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以及产生的政策效应,面向农村宣传购机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面向系统宣传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促进购机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和农户。

      2、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要大力宣传2007年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意见》,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夏季向春秋两季拓展,由小麦向水稻、玉米等作物拓展,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等领域拓展。要结合农时季节,及时发布农机作业市场供求信息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北方“三夏”、南方“双抢”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各地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玉米收获机械化、油菜生产机械化的典型经验;宣传农机部门在抗击冰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先进事迹。

      3、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保护性耕作是对传统耕作方式的变革,代表先进的农业耕作制度发展方向。要大力宣传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产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宣传农机部门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典型经验和措施,宣传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要点。努力提高社会对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认知程度,促进节约型农机化技术的推广普及。各地要积极宣传农机科研成果和农机科技入户成效,继续做好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宣传和推介工作。

      4、农机质量与安全监督。加强农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农机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积极宣传农机推广鉴定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取得的成效,发布农机质量调查与投诉监督结果。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对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等不法行为进行曝光。继续宣传各地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农机监理部门完善农机监理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牌证管理和宣传教育等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5、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农机服务产业是农村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宣传各地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作业、流通、维修、运输等服务市场的经验和成效,以典型引路,创新农机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促进新型农机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四)改革开放30年农机化发展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机化事业在曲折中前进,在探索中发展,走过了极不平凡的30年,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各地要加强农机化发展理论研究,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农机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新闻宣传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把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经常抓具体抓,在工作方向上加强领导,在人员、设备、经费上予以保障。加强对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支持农机行业媒体的发展,加强与中央、地方综合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合力。对于重点题材,要组织好宣传策划、把握好宣传时机,做到中央媒体有消息、地方媒体有现场报道、专业媒体有头版和综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新闻宣传格局。

      (三)进一步突出宣传重点。各地要紧紧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提炼农机管理、科研、培训、推广、鉴定、监理等方面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和新经验,不断培育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的新亮点。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体的优势,选择好新闻发布载体,力求实效,要在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季节形成较大的农机化新闻宣传声势。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或突发性事件,要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及时面向社会通报情况,主动用权威声音引导舆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