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公众年前刷卡需“悠着点” 不要非法套现
为买年货,拿信用卡套现;过度消费,却还不起银行的钱;卡在身上,钱却不翼而飞。临近春节,人们在刷卡购物的同时,如何保证用卡的合法和安全?昨日,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民意警务战略”活动,就规范使用信用卡做出3点提醒,希望广大市民注意。
不要非法套现
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不是通过正常合法手续(ATM或柜台)提取现金,而是通过其他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
传统的套现模式,是持卡人找到安装POS机的商家或个人刷卡,支付给对方一定的手续费后,把信用卡里的现金套取出来。到了后来,套现模式又发展成为网络套现。
2014年9月,南宁经侦部门对广西创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公司相关负责人通过开设网上商城向会员提供网络套现,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抓获,后被检察院批捕。
■警方提醒:
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谭柯:临近春节,自然又到了消费旺季,一些人手中缺钱,往往会想到用信用卡去套现。
对提供套现的人来说,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涉嫌非法经营罪。而对信用卡持卡人而言,因为套现本身并没有真正的交易,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害,埋下不可偿还的风险。
另外,在套现的过程中,信用卡的信息很容易被对方盗取,继而存在被盗刷的风险。
不要恶意透支
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想法:我刷信用卡,欠的是银行的钱,先不急着还,等有钱的时候再还就是了。抱着这种想法的人往往没有想到,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中的一种行为,要负法律责任。
刘某是一名生意人,办有两张信用卡。因为生意上资金周转的需要,他通过取现、套现等方式,一共透支了23万余元。透支逾期后,银行多次催收,但都被刘某以各种理由拖欠,最后连电话也不接了。
经侦部门介入后,于2014年11月15日将刘某抓获,后经检察院批准逮捕。从这个案子来看,刘某恶意透支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
■警方提醒:
谭柯:很多人看了这个案例可能会想:他恶意透支了23万余元,我又没有恶意透支那么多,应该没事吧?
信用卡给人们带来的便利,是建立在持卡人适当透支、及时还款的良好用卡习惯上的。实际上,信用卡透支数额达1万元以上,经银行催收3个月不还的,就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但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恶意透支是一种犯罪。
春节前,很多人会大量采购年货,或者添置家具家电,消费金额要突破1万元其实并不难。所以,市民在刷卡消费的时候,一定要控制在额度内,并且事后及时还款。
防止他人盗刷
银行卡明明在身上,卡里的钱却不翼而飞,这样银行卡被他人盗刷的事情经常见诸报端。除了通讯诈骗,日常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风险。
2014年4月,警方曾经通报过这样一起案件,案发地点是我们每个人都会去的酒楼包厢。
市民林某的一张信用卡莫名其妙被人在东莞一间珠宝行刷掉50多万元,但她没去过那里,卡也从未离身。警方认为她的信用卡信息应该是先在南宁被泄露出去,然后被人复制出一张伪卡进行盗刷。
因林某日常应酬很多,警方便围绕酒楼饭店展开排查。在汇春路一家酒楼查到一名女服务员在案发前突然辞职,去向不明。林某看到照片后认出,有一次她在该酒楼消费,正是这名女服务员拿着她的信用卡去结账的。
后来,女服务员刘某某和男友詹某在南宁落网。案件的真相是刘某某去当服务员,负责盗取信用卡信息。有客人结账时,她偷偷把卡在读卡器上刷一遍,然后再偷看顾客输入密码。詹某则凭借这些信息复制出一张伪卡,然后盗刷。
■警方提醒:
谭柯:不管是购物还是就餐,日常消费用卡时要坚持两个原则:卡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输入密码时一定要遮挡。
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或者设备。因为要盗取信息,嫌疑人必须要在读卡器上刷一下你的卡。输入密码时除了遮挡,还可以假装在其他数字上多摁几下。
另外,在ATM机上查询、取款或修改密码时,应留意取款机上是否有多余装置;输入密码时应尽量遮挡操作手势,以防不法分子窥视;注意力被他人引开时,应用手遮挡插卡口,防止卡片被不法分子调换。 (黄沁琛)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