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作简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南宁仲裁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围绕“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工作要求,在业务主管部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强力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使我市民商事仲裁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在仲裁案件受理数量、标的额、业务收入及案件审结数等主要指标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步。2015年南宁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571件,标的总额8.33亿元,仲裁业务收入562.6万元,位居广西十四家仲裁机构前列,也是进入全国仲裁机构年受理案件数量第一梯队(年受案500件以上)广西的唯一的仲裁机构。2016年,该会案件受理数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特别是在案件标的额、业务收入方面呈现出大幅增长的势头,截至2016年11月中旬,本会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528件,标的总额12.45亿元,仲裁费收入676万元。同时,本会大力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推进快审快结,结案率也得到快速提升;截至2016年11月中旬,已审结案件494件,与2015年全年相比,多结案123件。仲裁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为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南宁首府城市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仲裁工作的大力推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强化对仲裁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作为本会主管部门的市法制办,将仲裁工作全面纳入市法制办工作目标责任制范畴,从组织上加强管理,从业务上加强指导,从工作效能上加强督促,从后勤保障上给予帮助。办党组专门指定一名办领导并明确一个科室负责联系仲裁工作,适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市民商事仲裁制度建设、裁规范化建设工作进程。
二、强化仲裁宣传推广工作
针对仲裁工作的特点,本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仲裁宣传推广工作,扩大仲裁的宣传阵地,提高宣传效果。一是强化传统宣传方式。如散发仲裁知识宣传资料,设点开展仲裁法律咨询;组织仲裁工作人员走访(回访)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了解基层单位、市民群众对仲裁的需求;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播放、刊载仲裁知识宣传广告等,扩大仲裁的宣传面和辐射面等。二是开设南宁仲裁专业门户网站,由专人负责,适时更新内容,及时刊载仲裁宣传文章和相关仲裁宣传资料,系统宣传仲裁制度,提升宣传功效。三是注意发挥所聘人仲裁员的个人宣传、引导作用,通过他们的影响,引导有实际需求的企业、群众等优先选择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纷争,拓展案源。
三、强化仲裁队伍建设,保证仲裁工作质量
队伍建设是仲裁事业发展的关键。一方面,本会把紧仲裁员入口关。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的“三八”、“两高”的标准,选优聘任仲裁员,保证聘任的仲裁员达到执业仲裁员基本素质要求。另一方面,加强对仲裁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年都组织仲裁员开展仲裁业务技能培训学习,特别是加强对首席仲裁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同时,加强仲裁员的开庭审案、撰写裁决文书等仲裁业务技能的实践锻炼;结合当事人选定仲裁员,完善指定仲裁员工作;保证仲裁员能胜任案件审理的需要,为高质量办理案件夯实根基。此外,加强对仲裁员工作的监督,通过考评等形式对仲裁员的工作进行考察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仲裁员遵纪依规守法的自觉性。
四、强化仲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本会一直把开展仲裁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仲裁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为此,制定了立案工作规则和审理工作规则,并完善仲裁其他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真正实现照章办事,依规工作,保证了工作的规范性,实现仲裁工作的高质量。该会成立以来,所审结的近4000余仲裁案件,做出的仲裁裁决文书,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件数还不到总数的1%,高质量的仲裁裁决,体现了仲裁的公正公平,促就了仲裁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此外,本会还通过强化外联交流,注意吸收、借鉴先进仲裁机构的经验和做法,用以指导、改进自身工作;通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完善自身工作;通过开展“绿色通道”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的施行,从细微末节做起,一点一滴的赢取当事人的信赖,为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为推动我市民商事仲裁事业上新台阶,本会将在探索仲裁机构体制改革、推进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提高仲裁案件快审快结、提升仲裁硬件建设以及仲裁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以提高受理案件数量为突破口,整体稳步推进,打造“南宁仲裁”品牌,提高仲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进一步发挥仲裁的效能和作用,为首府城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