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同比增长超过50%

28.01.2015  11:00

  2014年全年,南宁市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2.28亿元,比上年增加47.9亿元,同比增长51%。实际采购金额120.99亿元,比上年增加44.91亿元;节约采购资金21.28亿元,比上年增加2.9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4.9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开展法规政策学习,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对新施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指导思想组织专题学习,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深入解读文件内容,展开讨论,把握新的工作要求。同时,对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执行各项文件规定过程中不太明确、把握不准的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回复。采购活动监管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牢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有效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监管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手段,今年上半年,采管办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调查,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意见征求,在经过充分的论证后,制定并下发了《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的通知》,《通知》对现行的政府采购流程进行了深化,《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是继续规范完善专家库的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通过在《南国早报》刊登专家征集广告,拓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入选来源渠道,增加专家库成员数量,并严格审核专家候选人材料,提高入库专家质量。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涉及到专家库的建立,采管办将利用此契机,完善评审专家库软件系统,不留隐患。至第四季度,我市新增入库评审专家122名。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购监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重点办会议要求,采管办向市政府对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购监管工作有关问题作了专题请示,即在明确市财政、市建委在政府投资工程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取消现行“双备案”制度。新的监管模式已于今年12月实行,这对今后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积极作用,至此,我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双备案”的做法成为历史,财政部门回归资金管理的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