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宁市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同比增长超过50%
2014年全年,南宁市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2.28亿元,比上年增加47.9亿元,同比增长51%。实际采购金额120.99亿元,比上年增加44.91亿元;节约采购资金21.28亿元,比上年增加2.9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4.9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 积极开展法规政策学习,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对新施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组织专题学习,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深入学习文件内容,把握新的工作要求。同时,对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执行各项文件规定过程中不太明确、把握不准的问题进行研究、指导、回复。采购活动监管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牢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监管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手段,去年上半年,该市采管办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调查,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征求意见。在经过充分的论证后,制定并下发了《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的通知》。对现行的政府采购流程进行了优化,《通知》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是 继续规范完善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通过在《南国早报》刊登专家征集广告,拓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入选来源渠道,增加专家库成员数量,并严格审核专家候选人材料,提高入库专家质量。同时,完善评审专家库软件系统,不留隐患。截至去年底,该市新增入库评审专家122名。
四是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购监管工作 。在明确市财政、市建委在政府投资工程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取消现行“双备案”制度。新的监管模式已于去年12月实行,这对今后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积极作用。至此,该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双备案”的做法成为历史,财政部门回归资金管理的本位。
信息报送:南宁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