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5年南宁市农业生产安排和春耕生产情况的决议

01.04.2015  11:36

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南宁市农业生产安排和春耕生产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现场视察了南宁市春耕生产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综合示范村建设情况。

会议认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南宁市农业生产安排,体现了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符合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目标要求,思路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今年的春耕生产,部署及时,保障到位,开局良好。

会议指出,当前南宁市春耕生产进度较慢,各县区发展不够平衡,农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稳定粮食产量压力较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难度较大。对于这些问题,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央、全区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敢于担当,“马上就办”,切实抓好各项农业生产计划的落实。要加强领导,抢抓季节,迅速掀起春耕生产高潮;要落实责任,稳定面积,确保粮食增产丰收;要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要深化农村改革,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确保今年农业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