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

12.01.2017  19:15
    1月3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方案》提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制定完善山西省地方标准规范;利用国土资源、环保、农业、卫生计生等部门现有土壤相关数据,建立山西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方案》明确,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制定《山西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方案》,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同步开展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定期对各县(市、区)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统计评定,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通报环境保护部门。环保部门依法对这类县(市、区)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方案》要求,全省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县,2017年底前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严格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保障“米袋子”“菜篮子”质量安全。通过政府补贴等经济政策,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措施,避免不合理耕作等造成土壤理化性质和生态系统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