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力争在2017年完成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石门森林公园的海绵化改造工程目前已显现出靓丽的景观。 (南宁日报资料图)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韦静)记者6月20日获悉,广西近日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修复和涵养城市水生态、水资源,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通知》要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南宁市要在2017年完成试点建设。
根据建设目标,2017年南宁市将达到城市内河水系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城市雨水管理水平国内领先、城市排水(雨水)防涝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得到有效保障、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体系基本确立,完成试点建设。
《通知》指出,广西要重点抓好南宁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于2017年在全区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
从今年起,各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改造等进行区域整体治理,以雨水收集利用、解决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其中,南宁市要重点抓好青秀区、五象新区、江北片区等试点区建设。
《通知》还提出了4个阶段稳步提高城市建成区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率的主要目标:2016年年底前,全区城市建成区2%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18年,全区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20年,全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30年,全区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