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直单位2015年实行全口径预算
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近日贵港市财政局全面启动市直单位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这次预算编制工作突出以下亮点:
一是编制全口径政府预算。从2015年起,贵港市将同步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同时将4本预算提请市人大审议。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适当从紧”的编制原则,实行“优先安排人员支出,从紧安排项目支出和公用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由市财政会同市国资委共同组织编制;社保基金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由市财政会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编制。
二是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同步编制3项预算。第一,首次编制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从2015年起,市财政单独编制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预算,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管理,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预算编报格式、编制范围和内容等要求编制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第二,首次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要求部门根据职能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对涉及公益事业和社会公共活动的项目、能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项目,研究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尽可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同步编制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第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求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固定资产购置及办公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未按规定编报明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部门,下年度预算执行将按该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处理。上述3项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同时报送,财政部门将严格进行审核和批复。
三是同步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各部门对财政安排支出达到一定金额的项目填报绩效目标及编写填报说明,随部门预算同时报送。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充分论证,合理安排项目所需资金。对未编报绩效目标或编报不完整的项目,视同无效益项目,不列入财政预算安排。
此外,在2015年度全口径预算编制中将坚持厉行节约,继续按照“零增长”原则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不安排新建楼堂馆所建设资金。
信息报送:贵港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