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实际利用外资增长创五年来最好水平
一、实际利用外资的主要特点
(一)外资企业占主导地位。 从利用外资方式看,在全年的138个企业(项目)中,外资企业89个,占全区的64.5%,同比增长34.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5088万美元,占全区的65%,同比增长90%;中外合资企业45个,占全区的32.6%,同比增长9.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5031万美元,占全区的35%,同比增长4.7%;中外合作企业仅有4个,没有进行实际投资。除此之外,没有其它形式的外资项目和投资。
(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主要来源于香港。 2014年,来自香港的项目为72个,占全区项目比重的52.2%,比上年增长33.3%;实际到位资金54020万美元,占全区比重的54%,比上年增长45.8%。其次为投资性公司投资,瑞典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实际到位外资分别为14421万美元、13700万美元和8589万美元,分别占全区实际到位外资的14.4%、13.7%和8.6%。其余国别或地区合计实际到位外资不足5000万美元。
(三)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制造业。 从直接利用外资的行业看,2014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这两个行业合计利用外资金额78330万美元,占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78.2%,比上年同期增长71.4%。其中,房地产业实际利用外资40673万美元,占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额的40.6%,比上年增长9.7倍,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37657万美元,占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额的37.6%,比上年下降10.2%。
(四)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是拉动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增长的主要行业 。2014年,房地产业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增长最快,分别比上年增长9.7倍和1.3倍,拉动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增长54.6%;在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行业中,也只有这两个行业的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增长水平。行业增长速度排第三的是采矿业,增长39.7%,其余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过1000万美元的行业都是两位数的负增长,其中,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和制造业分别减少70%、61.2%、52.5%、39.4%和10.2%。
(五)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桂林市和柳州市。 2014年,在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中,南宁市实际利用外资额最多,为25187万美元,同比增长61.4%,增幅位居全区第四位;其次依次为钦州市、北海市、桂林市和柳州市,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为16437万美元、14901万美元、14487万美元和9986万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75%、1.87倍和9.29倍,增幅分别位居全区第十位、第三位和第二位和第一位,这五个市合计实际利用外资额80998万美元,占全区的80.9%,是拉动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额增长的主要市。
二、利用外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外资的总量规模偏小。 从纵向看,近几年,广西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总体上呈扩大之势。但2014年广西实际利用外资的总量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额的比重也只有0.83%(见表一),利用外资规模偏小。从横向看,广西实际利用外资额也远低于我们周边的湖南、云南、贵州等省,2014年湖南、云南、贵州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分别为102.66亿美元、27.06亿美元和20.7亿美元,差距非常大。
2004 年-2014年广西和全国实际利用外资情况(表一) | |||
年份 |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 广西占全国的比重% | |
全国 | 广西 | ||
2004年 | 640.72 | 2.96 | 0.46 |
2005年 | 638.05 | 3.79 | 0.59 |
2006年 | 670.76 | 4.47 | 0.67 |
2007年 | 783.39 | 6.84 | 0.87 |
2008年 | 952.53 | 9.71 | 1.02 |
2009年 | 918.04 | 10.35 | 1.13 |
2010年 | 1088.21 | 9.12 | 0.84 |
2011年 | 1176.98 | 10.14 | 0.86 |
2012年 | 1132.94 | 7.49 | 0.66 |
2013年 | 1187.21 | 7.00 | 0.59 |
2014年 | 1195.60 | 10.01 | 0.84 |
(二)年增减幅度波动较大。 广西实际利用外资额年增长速度波动较大。十年来,40%以上的年增长速度有3年,但20%以上的年降幅也有两年,年增减的波动幅度都远远大于全国,且有6年与全国的增减方向不一。
(三)资金来源渠道较窄 。广西实际利用外资额来源相对比较单一。2014年来广西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只有18个,但其主要资金来源于香港。2014年,广西实际利用外资中,香港占54%;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广西的投资很少,美国占0.72%,日本占0.02%,德国占0.01%、英法几乎没有。这种外资来源较窄单一化的格局,使广西外资来源狭窄,易受国际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对广西经济发展极为不利。
(四)外资投向过于集中。 2014年广西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这两个行业合计占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78.2%,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七个行业合计只占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9.1%。
三、利用外资的几点建议
(一)争取更多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增加招商引资新载体。 广西作为国内唯一与东盟各国在海陆均有相连的省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中国与东盟战略合作的重要前沿,中国—东盟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之载体,以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国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中越“两廊一圈”、泛珠“9+2”经济区等一系列合作机制之节点、北部湾海港与长三角经济带之链接点,具有辐射东盟、承接东西的独特区位,良好的区位优势为广西提供机遇和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广西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争取更多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以此为载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用好用足各类优惠政策,助推招商引资工作。 广西同时享有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大开发、沿海开放和边境地区等多项优惠政策,获批的各类国家级开发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业园区、高新区、保税区、特别试验区、加工贸易区等均享受有许多优惠政策,各地要用好用足各种优惠政策平台优势,大招商、招大商,助推招商引资工作。
(三)全面推进投资软硬环境建设,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招商引资的竞争实质是区域综合实力的竞争。广西要坚持从优化软硬环境入手,构筑外资招商的核心竞争力。一是优化产业布局。针对区域新型产业快速发展的现状,研究制订新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区域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功能区域发展。二是加快完善外资项目硬件配套。重点完善区域信息化、水、电、路等要素的配套建设,完善区域各项生活和文化设施,建设高质量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全面推进投资软环境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努力营造“亲商、护商、尊商”的浓厚氛围。
(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从“引资”转向“选资”。 随着土地、电力、水等资源条件制约日益突出,以前粗放式的招商引资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在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更应该注意引进外资的质量,引进外资不再只单纯考虑外资的数量,更要优先考虑环保要求、外资的质量、技术水平,加强选资力度,严格限制大量占用土地、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制造业和国内产能过剩的外资项目进入,注重资源节约型、能源节约型、环保型项目的招商。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低能耗和处于产业高端的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
(五)加强区域合作,参与全球分工 。凡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境外资本所占的比例就高。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发展好的地方,也高度重视和加快引进外资,四川、重庆每年的引进外资额已超过100亿美元,而广西这些年实际利用外资额一直在10亿美元左右徘徊,差距很大。今后,我们一定要将引进外资与发展加工贸易结合进来,促进外资外贸的协同发展,同时,将引进外资与发展总部结合起来,瞄准跨国公司的区域性制造基地甚至营运中心、研发中心和结算中心发力,重点引进对接关联度高、关联性强的核心项目,通过引进外资来带动本地相关产业链发展,不断提升广西的产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