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配合开展2016年广西生态环境地面监测工作

12.04.2016  10:06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2015年生态环境地面监测工作补充方案的通知》(总站生字[2015]130号),为切实做好2016年广西生态环境地面监测工作,3月25日至28日,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派三名人员到达大明山,配合广西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2016年广西生态环境地面监测,其中我站负责水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经过对大明山生态环境的了解定位,我站监测人员初步选取10个点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最终确定地表水监测点位5个,其中3个位于大明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点位确定后,监测人员及时进行水质采样,顺利完成第一季度广西生态环境地面监测水质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