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重点打击十一类黑恶势力
3月22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跃向媒体通报2018年以来广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并介绍2019年广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重点打击十一类黑恶势力。
2018 年扫黑除恶战果
一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0个,一般涉恶类犯罪团伙202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69起,缴获各类枪支115支,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余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0余亿元,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62人。
2018年底,在公安部部署的涉黑逃犯集中抓捕行动中,广西抓获涉黑逃犯7名,实现公安部部署的涉黑逃犯清零目标,排名全国第一。经过一年的严厉打击,浮在社会面上的比较突出的黑恶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了96.15%,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再创历史新高。
全区公安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采取“六大举措”强化“六项工作”。
1、采取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2017年,广西组织开展了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神剑系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的批示肯定。
2018年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乘势而上,继续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组织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部门、警种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指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担当,亲力亲为,坚持高站位部署推动,得到了公安部和自治区的充分肯定。
2、采取夯实基础,强化线索摸排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线索摸排作为工作基础,严格按照“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到发现及时、核查准确、件件有结果”的总体目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不打无准备之战。
全区公安机关先后办理公安部督转线索110件,线索按时反馈率达到100%;
落实派出所长,刑侦、治安大队长“三长”线索滚动摸排责任制,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恶线索1000多件;
在重点公共场所张贴四部委《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30万余份,制定出台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公布了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等,对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最高奖励20万元,征集到群众举报涉黑恶有效线索1500多件,敦促、动员了1238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3、采取严打高压,强化整体成效
全区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四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各地公安机关还根据本辖区涉黑恶犯罪形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地域性黑恶犯罪打击专项行动,例如南宁市开展打击“泥头车”专项行动,贵港、河池、贺州、来宾、崇左市开展打击“村霸”、“林霸”等农村涉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柳州、玉林、百色市开展打击建筑工程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桂林、梧州市开展打击垄断农产品收购市场涉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开展打击海产供销养殖行业涉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崇左、百色、钦州、北海、防城港等边境地区开展打击涉黑恶走私护私的“边境铁拳”专项行动等,打掉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整治了一批社会治安乱点。
4、采取集中攻坚,强化案件侦破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将办理涉黑案件作为扫黑专业队伍的检验标准和工作有力抓手,压实各市主动进攻、侦办涉黑案件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督导督办,全力推进案件办理进度。
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先后30多次带队到各地对涉黑恶专案进行督办检查,自治区公检法三家多次组成联合工作组到各地指导专案侦办。
先后成功打掉了涉及南宁市强迫卖淫的苏斌成,全国首例涉黑涉毒的柳州市张某爱、覃某团,梧州市垄断河沙开采的黎某坤,河池市非法放贷暴力追债的覃建强、玉林市垄断建筑供料的杜一欢等一批涉黑恶大要案件。
5、采取边打边建,强化长效发展
全区公安机关边打边建,不断健全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制度化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广西公安派出所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工作规定(试行)》《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的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促进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互通有无的良好工作格局。
6、采取“两个一律”,强化深挖根治
全区公安机关坚持把侦办案件与深挖“保护伞”、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全区公安机关在侦办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共发现“保护伞”62人,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16条(人次)。
2019 年扫黑除恶工作目标
2019年,全区公安机关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为主线,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紧扣“深化攻坚”主题,坚持以打开路、打早打小,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紧盯线索核查和专案攻坚,深挖“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打深打透、依法严惩、系统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继续下功夫,继续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取得新成效。
近期,公安厅制定了思想认识必须向中央看齐,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上实现新突破;线索摸排核查必须专常结合,在排查广度、深度、时效上实现新突破等十条措施,纵深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
重点打击下列十一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全区公安机关将分阶段、分领域进一步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始终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始终密切关注新领域、新业态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坚决将新型黑恶势力遏制在萌芽状态;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019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对公安机关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全区公安机关将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大成效,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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