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完成2018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2018年,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重要功能作用,引导国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大幅提升,较好地实现了年度经营业绩目标。总体看,2018年度考核工作和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业绩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生产经营指标稳定增长,经济效益创历史新高。2018年,自治区国资委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促使企业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2018年末,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末资产总额14,602.13亿元,同比增长28.79%;所有者权益4,092.41亿元,同比增长43.18%;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957.84亿元,同比增长21.21%;实现利润总额246.2亿元,同比增长51.77%;应收税费231.58亿元,同比增长18.44%。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完成预期目标。
二是不断创新考核方式,重点专项工作得到有效推动。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决策部署,自治区国资委将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剥离办社会职能等重点专项工作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差或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予以扣分处理。截至2018年底,全区国有企业基本完成“三供一业”管理职能移交,正式协议签订率全部达到100%,供水、供电、物业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率分别达到90%、63%、53%,总体完成率达到68%。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累计清理压减三级以下企业超过250户,国企瘦身、提质增效明显。
三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根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企业当年“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认定,可以视同业绩利润。2018年,共有建工集团、广投集团、柳钢集团等18户考核企业的研发费用视同业绩利润,金额为320,584.67万元,比2017年增长74.96%,极大促进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共有建工集团、广投集团、新发展集团、柳工集团等17户企业获得创新驱动加分。
四是科学合理设置分类考核指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通过选择“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短板指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2018年,自治区国资委国有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幅(14.06%)比营业收入增幅(14.95%)低0.89个百分点;百元营业收入成本支出同比减少0.69元,增加效益42.02亿元;资产负债率较上年降低0.97个百分点。
2018年度考核结果为A级的18户企业,分别是:建工集团、广投集团、柳钢集团、港务集团、宏桂集团、新发展集团、柳工集团、机场集团、北投集团、交投集团、铁投集团、旅发集团、农投集团、农信社、金投集团、出版传媒集团、文化产业集团、广电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