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2013-2014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01.03.2016  16:08

              2016年2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决定》(桂政发〔2016〕5号),自治区局成为全区49个(其中区直机关9个)被表彰的先进单位之一。

              近年来,自治区局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履行新职能,紧抓依法行政关键环节,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转变政府部门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