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检察院召开2015年度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28.04.2016  21:56

  广西检察网4月28日讯(通讯员韦剑诚 韦光辉)“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对2015年度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总结表彰会,也是一次扎实推进2016年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对于推动河池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水平,更好地服务河池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月26日,河池市检察院召开了2015年度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会上市院副检察长韦锦猛代表市院党组就召开这次年会的重要意义如是说。 

  据了解,本年度共收到全市各县(市、区)检察院报送的参加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的论文54篇,经组织专家评委严格按照独立评审、分别打分方式和初评淘汰、入围复审等程序进行评审,根据最后得分的高低,共评出优秀成果获奖项目24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优秀奖10项),决定对罗城县检察院龙晓慧撰写的《检察机关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研究》和都安县检察院卢锋撰写的《依法治国视野下的创新广西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等24篇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 

  据介绍,近年来河池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扎实推进,责任制、年会制等工作日臻完善,《河池检察》杂志稳步出刊,办刊质量逐步提升,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检察理论研究氛围日趋活跃,检察理论研究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业务工作、服务基层建设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日渐丰厚。“从今年获奖的优秀成果看,反映出调研骨干们贯彻问题更加全面、讨论问题更加深入、解决问题更加细致、制度设计更加审慎,较好地反映出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的高度契合性,符合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的总体要求,学术素养和写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韦锦猛副检察长进一步评论说。 

  结合当前的形式和任务,韦锦猛代表市院党组从“深刻把握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加强组织推动,努力实现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新发展等5个方面就做好今年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要求。 

  (作者单位:河池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