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2018年度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顺利完成

16.11.2018  19:37

  2017年,我区发生了洪涝、风雹、山体崩塌、滑坡、台风、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失。为保障因灾困难群众2017-2018年度冬令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自治区民政厅提早安排,于2017年9月专门下发通知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冬春救助工作。各有关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自治区民政厅通知要求,对2017年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状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对群众因灾生活困难情况作出评估,并逐级上报受灾群众需救助情况。自治区民政厅据此制定了《2017-2018年冬春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评估方案》,会同财政厅向民政部、财政部专文请示要求帮助我区解决冬春救助资金困难。2017年12月,中央财政安排给广西冬春生活补助资金1.279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冬春生活补助资金5122万元。2017年12月—2018年5月底冬春期间,全区共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96.04万人,累计发放现金补助1.33亿元、粮食899吨、衣被12.05万件(套、床)、鞋子2401双。全区没有因救助不到位而出现非正常情况,顺利完成了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任务。【民政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