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公示2015年度拟命名自治区级生态乡镇 生态村名单

14.12.2015  12:30

  为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步伐,促进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和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申报和获批的数量都逐年增加。2015年,广西全区共有49个乡镇、772行政村申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环境保护厅委托自治区环科院开展了申报材料审查,具体由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承担审查工作,经过课题组近半年的细致审查,并现场核查了49个乡镇和81个行政村后,提出了初拟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自治区环保厅于2015年12月8日在广西日报对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等47个拟命名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锦亮村等659个拟命名自治区级生态村名单进行公示。

  近年来,随着广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截止2014年底,全区已有22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71个乡镇、810个村分别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命名,这将有力地促进广西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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