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以及所属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21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合力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内容贯彻落实,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2016年7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印发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了认真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219号)的要求,做好我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和完善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为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根据我委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稳定,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委分管领导直接对各科室、二层机构进行指导,各科室及各二层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能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我委及时配备政务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
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我委2016年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充分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积极参加培训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积极派出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委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相关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工作任务分工要求
(一)委办公室负责推进和督促我委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管理,并按要求将政务公开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汇总报市政务办。
(二)各牵头科室上报的进展情况和总结内容应当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信息发布内容、数量和渠道)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每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牵头科室联络员分别于2016年7月30日、9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要公开发布(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为主的发布渠道)。
(三)政务公开的牵头科室要认真组织,做好分工,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各责任科室要主动参与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所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涉及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6项,具体分工见附件。
附件
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分工表
序号 | 政务服务名称 | 牵头单位 | 完成年度 | 任务内容 | 主要成果、 出台时间 | 牵头 领导 | 牵头 科室 | 配合科室、责任单位 | 联络员 |
一、明确部门重点业务职能的公开任务 | |||||||||
1 |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 | 加快南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 (一)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 | 黄汉锋 | 市信用建设办公室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及公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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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 | 加快研究起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特别是围绕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 |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
陆勤 |
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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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批职能科室、重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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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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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清单、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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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勤 | 投资科 | ||||||
3 |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 | 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 一、2016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二、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系统、协同并联审批系统建设,“网上预受理”事项达30%。 三、2016年10月31日前南宁市“一站式”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一期)上线试运行。 |
唐琨
| 数字化发展科
| 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住房局、卫计委、财政局、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民委、市残联,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及公资科、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 冼就毅 |
4 | 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 |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安排,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
| 赖承略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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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 | 建立健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按自治区要求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联互通。 |
| 唐琨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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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性职能的公开任务 | |||||||||
6 | 推进重点改革举措公开 | 市发展改革委 | 2016 | 围绕南宁市委确定的2016年重点改革任务,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政府网站、即时通信工具、听证座谈、咨询写上、媒体沟通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重点改革措施相关政策制定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应的政策解读信息,应当在政策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
| 陆勤 | 体改科 |
网管中心(配合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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