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30.06.2015  10:54
 

委机关各科室以及委属二层机构:

  现将《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26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24号) 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宁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2015〕26号)的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订我委2015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和完善对我委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为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1.推动行政审批简政放权。

  我委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取消或者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我委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完善并公布我委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扩大向县、区放权,推动行政审批向基层延伸,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政策法制科牵头,其他有审批权限科室配合)

  2.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清理我委行政权力,明确职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我委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结合。(政策法制科牵头,其他有审批权限科室配合)

  3.严格落实审批不出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按规定配备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予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协调等政务服务职权,将大部分接待、咨询办理、办复等工作转移到政务服务窗口,实行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全面推动我委审批机构、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严格控制我委办事层级,将涉及我委内部多个机构审批的职能进行规整,合并审批,强化部门审批办的职能与作用,原则上受理的审批事项控制在三个层级(即承办人、审查人(含现场审查)、审批人)内结,在服务窗口出件。(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其他有审批权限科室配合)

  4.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继续调整、修订和完善我委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每一审批事项都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内容,规范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含需要中介机构出具检测、鉴定、认证、评估报告或意见书)、实施对象、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最大限度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门槛,避免随意裁量审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并建立并完善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明确办结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投资科牵头,其他有审批权限科室配合)

  5.推动重大项目代办服务

  推进重大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制定重大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培训代办员队伍,加强重大项目代办服务,进一步提高项目落地南宁的审批效率。(行政审批办公室、前期中心牵头,其他有审批权限科室配合)

  6.规范行政审批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将中介机构纳入南宁市失信惩戒体系,规范中介机构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市场进入标准和淘汰标准;建立中介机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将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管理能力等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公布中介服务机构的“红名单榜”和“黑名单榜”;发布鼓励和限制承担市级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中介机构名单,力争2015 年6 月底前完成南宁市中介机构诚信系统工程建设。(市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二层单位配合)

  (二)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政策解读、在线访谈、互动交流工作机制,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平台。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快速发布南宁市新近出台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市、县(区)政府网站加强与各类知名网络媒体合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公共信息资源科牵头,数字化发展科、信息安全和网络管理科、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配合)

  (2)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我委在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对外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委办公室、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3)为全市新媒体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我委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南宁政报》微博、微信建设,以及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联动,为全市微博、微信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积极落实我委的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报同级网宣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并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我委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政策法规方面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的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公共信息资源科牵头,信息安全和网络管理科、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其他科室配合)

  (4)配合市政务办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2015 年“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实效性。(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2.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密切关注医疗、卫生、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确保及时准确的发布政府信息,营造畅通的发布与传播途径。(财政金融科、办公室牵头,其他业务科室配合)

  3.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结合近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法院和法制部门之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我委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委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4.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需求;妥善处理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提出的信访类、咨询类诉求,引导申请人以正确程序行使权利。(委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

  1.初步建成网上办事大厅

  加快网上审批大厅建设,推进各审批部门的网上审批流转系统的互联、集中和整合共享,推行审批信息共享和互认,减少审批材料重复提交,实现“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政务中心出件”的管理模式,2015 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集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网上办理、效能监察于一体的高效安全的网上审批大厅平台。(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2.解决审批件“二次录入”问题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建立自治区政务数据交换平台,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推进解决我市行政审批系统“二次录入”问题;梳理市本级自建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并开放数据接口,实现与自治区数据交换平台对接,解决审批办件“二次录入”问题。同时,结合我市建设网上审批办事大厅整合各部门数据的机遇,依照自治区的数据交换规范和标准,建设有南宁特色的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了保证政务服务工作正常高效运转,委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要根据我委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委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稳定,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委分管领导直接对各科室、二层机构进行指导,各科室及各二层单位具体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并将政务服务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能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每年至少到办事窗口开展1 次指导或调研,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委及时配备政务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将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专款专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务服务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我委2015年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充分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积极参加培训。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宣传,积极派出相关人员参加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委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相关人员在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能力。健全新上岗人员跟班学习制度,至少有一周的时间全面熟悉窗口职责、工作流程、审批业务知识并熟练使用审批系统后方可独立上岗,并记录有跟班学习和工作交接的台账。积极参加窗口服务评先评优活动,促进服务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委门户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委机关办公场所公开栏、大厅办事窗口、服务热线、宣传册等方式,开展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政务服务建设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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