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部署开展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24.02.2017  17:33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近日,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资产报告填报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6〕1号),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2016年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需填报的政府资产报表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报表、行政事业单位受托代理资产报表、经管资产报表、企业国有权益报表和附表等五个部分。相对2015年度试点工作,本次政府资产报告体系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及企业财务报表工作已另行布置,省略《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报表》、《企业国有权益报表》的填报工作。二是“”。将《受托代理资产报表》从主表挪到附表。三是“”。删除第二部分经管资产报表中的《财政性资产情况表》、附表中《企业基本情况表》。四是“”。将经管资产报表从8张表扩充到13张表,增加或者细化了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公共基础设施表、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中的资产项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资产项目内容。 

  总体说来,2016年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填报范围更广,涵盖资产内容更全,报表要求对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资产等政府经管资产进行全面统计。资产明细分类涵盖粮、油、棉、有色金属、成品油、公路、铁路、机场、航道、港口、城市基础设施、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矿产能源、海洋资源等明细类别,填报范围广,数据要求细。 

  做好政府资产报告工作,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摸清家底,反映政府资产管理绩效,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报送单位:资金管理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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