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组织全面开展2017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11.12.2017  11:15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12月7日至8日,南宁市档案局组成四个小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32个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检查反馈等方式进行。
      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档案机制建设情况、档案法制建设情况、档案业务建设情况、档案安全管理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
      检查的重点是: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南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档案工作是否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员;是否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主管机关是否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分管领导是否为档案工作解决问题。三是是否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10号令要求制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并报送市档案局审批备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是否齐全完整,档案移交是否及时;是否有历年积压未整理档案。四是档案库房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齐,档案装具是否符合要求,档案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档案是否存在虫蛀、潮湿、霉变、破损等现象。
      今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将各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列为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对单位完成室藏全部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情况,室藏永久、长期(含定期30年)档案的数字化情况,完成室藏档案数据的年度采集报送工作情况,档案室配备专用计算机、档案数据存储用服务器(或磁盘阵列)等信息化设备情况,使用档案级光盘进行完整的档案数据备份情况等进行检查。
      检查中,各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详细检查单位的备查材料,现场检查档案室设施设备、档案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反馈受检单位,督促受检单位加强整改落实。
      此次检查情况将纳入南宁市年度档案工作绩效考评范围,对落实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扣绩效分。
      据悉,南宁市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列入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加以保证。在“十三五”期间,将组织对市直机关、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完成新一轮行政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