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2014年广西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其中,氮氧化物削减幅度位居全国前列。
经环保部初步核定,2014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2.03%、2.12%、1.13%和12.28%,四项指标均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2014年,全区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5.7万吨,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0.3万吨;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计划项目1758项,实际完成1847项,获环保部认定1400项;全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4.4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0万辆目标任务,机动车减排氮氧化物1.4万吨。
由于前三年欠账太多,我区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压力依然不小。氨氮和氮氧化物尚有29%和78%的减排任务需要在今年完成,尤其是氨氮减排,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严重滞后,形势更为严峻。
为打赢“十二五”污染减排硬仗,自治区环保厅正在实施最严厉的治污措施,对减排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区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市县和企业提出预警并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对市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优秀模范城市、十佳县和优秀企业评比资格,并将企业提交银行监管部门备案。
广西全面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 -
南宁13:29 23.03.2015 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