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政局完成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为做好2014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今年3月初,市民政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在自治区民管局的统一部署下,南宁历时5 个多月,全面完成了市本级社会组织年检初查、复核、统计分析,并通过《南宁晚报》和南宁民政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告等有关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今年我市市本级社会组织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717个(社会团体3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0个、基金会1个),实际年检463个(社会团体22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3个、基金会1个),有255个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
年检中,市民政局在全面严格检查基础上,重点抓五查:一查是否每年按时年检,二查是否按章程换届,三查是否重大活动报备,四查是否财务管理符合规定,五查是否涉外活动符合要求,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给予简免年检,较好发挥了年检的监督管理和引导作用,促进了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提高建设水平。据分析,今年年检评定基本合格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单位经费开支管理存在不足,年末净资产少于法定开办资金。其次是个别单位内部管理混乱、业务开展不正常,以及连续两年未年检公告后已按要求报书面材料经严格审查的单位。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市民政局均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有针对性进行整改,确保新一年度正常开展活动。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进一步处罚。
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组织力量进行了行政处罚事前调查。一是电话调查。通过逐一电话联系排查,了解社会组织目前地址及活动状况;二是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调查。向业务主管单位发函核实未按时参加年检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并听取对其处理意见;三是约谈调查。约谈了36家社会组织,调查了解其人员、资产财务、活动情况及今后打算等,并申有关明管理规定,强调遵守法规要求。经过调查核实,近期,市民政局拟对两年以上未年检的108家社会组织作出依法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于2015年10月23日在《南宁日报》、《南国早报》进行了有关撤销登记事先告知的公告。